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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墓门深更阻侯门”析证

明末清初复社文人冒辟疆(襄)尝撰《影梅庵忆语》,以追述其与江南名妓董小宛(白)之姻缘而受到长久关注。其中董小宛之死一节,《忆语》中固已直言之,而同时友人以诗或文记其事者甚夥,均未有持异说者。及至清末民初,乃有罗瘿公、陈石遗等,据吴梅村《清凉山赞佛诗》《题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》(下简称《题董白小像》)、《古意》诸诗,牵合清初顺治皇帝出家(1659年),因逢所宠董鄂妃之丧(1660年),旋亦亡故(1661年)之事,遂指此董鄂妃即董小宛,谓小宛并未死,实系被强取入宫,并深获顺治爱宠。而冒辟疆逼于征服者之威,惧且祸及,不敢明言,遂伪言其死云云。因罗、陈俱为当时名士,此说一度播传甚广,更有以《红楼梦》之宝、黛姻缘附会其说者。直至后来孟森《董小宛考》长文出,以翔实之考证指董小宛病殁时二十八岁(1651年),顺治皇帝福临才只十四岁,年纪相差一倍,断无将小宛收充妃嫔之理,才将一度甚嚣尘上的流言平息下去。

然而,此事的考证也仍旧留有缺口,即吴梅村《题董白小像》组诗。其中第八首云:

江城细雨碧桃村,寒食东风杜宇魂。欲吊薛涛怜梦断,墓门深更阻侯门。

引起关注的是后两句,意谓死者与活人固然已是墓门深隔,何况墓门之外还横阻着一扇王侯第宅之门。罗瘿公于《宾退随笔》中即据此质疑:“若小宛真病殁,则侯门作何解耶?岂有人家姬人之墓,谓其深阻侯门者乎!”

的确,这两句诗是回避不得的。因为一、吴梅村写作态度严谨,向有“史诗”之誉。其次,他与冒辟疆为密友,洞悉冒董姻缘始末。诗中涉及情景纵属耳闻,但既获冒辟疆认可,则当系事实。因此,如果不将“欲吊薛涛怜梦断,墓门深更阻侯门”二句的所隐藏的本事弄清楚,使这两句诗获得令人信服的解释,罗瘿公等人所引发的这一桩公案,仍旧无法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。

也许正因如此,在接下来的近一个世纪内,这两句诗便作为一桩悬案,吸引着研究者的目光,并引发出各种各样的推测与解释。归纳起来,大致有这么几类:

一、回避类。如孟森先生,他在《董小宛考》中,虽然引用了吴梅村《题董白小像》组诗中的两首(“乱梳云髻下妆楼”“念家山破定风波”),并分别作了释证,但对第八首却完全回避不提。

二、猜测类。如陈寅恪先生。他在《柳如是别传》中,一方面认为孟森的论证是正确的,董小宛确实不是董鄂妃,但又认为“亦是被北兵劫去。冒氏之称其病死,乃讳饰之言欤?”这个猜测的依据是《影梅庵忆语》中冒辟疆对董小宛死前两个噩梦的追忆,以及同时人钱谦益的一首语意含混的七言律诗。但也仅仅是一种推测而已,因为始终找不到确凿的记载。相反,正如孟森所言:董死于顺治八年,“当是时,江南军事久平,亦无由再有乱离掠夺之事”。加上此年董已二十八岁,据当时社会的标准,已经步入中年,非复少艾,而且有病在身,也不应该再是“侯门”猎艳渔色的对象,更遑论入贡宫廷了。事实上,陈先生对此也仅止于猜测,同样并未直接对“墓门深更阻侯门”进行释证。

三、曲解类。如果说,孟、陈二先生作为在历史考据和古典诗词两个方面涵养甚深的前辈学者,对“墓门深更阻侯门”都采取慎重的态度的话,那么,在接下来为数众多的释证文章中,却直接大胆得多。诚然,作者们的热情和努力无可厚非,其奈所运用的方法却颇成问题,难以得出使人认同的结论。

例如,有一种观点是把“墓门”和“侯门”分拆开来,认为“墓门”是说的董小宛之死,而“侯门”则是说的冒辟疆早年的情人,当时已成为清朝平西王吴三桂宠妃陈圆圆的事。此说的问题在于:一、吴《题董白小像》八首,前七首全部都是咏董小宛的事,绝未涉及同时的任何其他女子,怎么会在全无铺垫或暗示的情况下,忽然在最后扯出个陈圆圆?这本身就不符合古体诗词的写作规则。二、这种解释还无视“深更阻”三个字的语法表述,把前后的递进式关系,扭曲为并列关系。三、此时董小宛虽然已死,但陈圆圆还活在人间,也没有将她拉进来一起接受“凭吊”之理。

又有一种观点则把“深更”,理解为“深更半夜”。认为“深更”实与诗的前句“梦”“魂”联系,意为深更半夜时,冒辟疆于“魂”“梦”中将董小宛葬身“墓门”,与当年陈圆圆被夺入“侯门”两事混而为一,对她们都离开了自己深感悲伤。这种说法同样难以成立。盖“深更”决不能理解为“深更半夜”。因为“深更半夜”的“更”为平声字,“更加”的“更”是仄声字。按照古体诗的格律,此句应为“平平仄仄仄平平”,又按一、三、五不论,二、四、六分明的定则,第四字“更”必须为仄声,因此只能是“更加”“更复”之意。至于认为“阻”字,古作“疑”解,故诗意即“疑为,以为”;因又“阻”字,古亦作“淹”解,故诗意即“淹入、埋入”云云。揆诸前贤之作,未见有如此运用者。吴梅村为清初大家,其诗作亦以典雅畅达为特色,舍此而旋折深求,实难称通允。

再有一种情形,是罗织拼凑材料进行论证。例如认为吴梅村《题董白小像》组诗中间其实还有两首,是因为怕触文网删去了。又说“所幸的是吴、冒不愿违背初衷,将被删的一首混编在紧邻的《古意》(之六)中(吴梅村亲手编次的诗集),使我们今天还可以看到一些真相”。并认为“珍珠十斛买琵琶,金谷堂深护绛纱。掌上珊瑚怜不得,却教移作上阳花”就是说的董小宛。其实,认为《题董白小像》组诗中间还有两首,完全是想当然,毫无材料佐证。至于“珍珠”一诗,虽然是写被掳入宫的汉人姬妾的遭遇,但当时这种事情远非个别,明末清初作者多有以之入诗者。例如屈大均就有《大都宫词》组诗,其中写到:“佳丽征南国,中官锦字宣。紫宫双凤入,秘殿百花然。卓女方新寡,冯妃是小怜。更闻乔补阙,愁断绿珠篇。”可见被虏入宫的女子包括寡妇、王妃、宠妾等等,不一而足。只要细读吴梅村《古意》诗组,就不难明白,六首诗其实是分咏宫中各种身世遭遇不同的女子,与屈大均的《大都宫词》属于同一类型的作品。虽然未必没有一定的原型依据,但是着眼点却在于揭示一种共性的苦难,因此诗中并不提供独一性的细节(这一点,只要与《题董白小像》组诗对比便可了然),自然也就不能认定写的是董小宛。

那么,吴伟业这两句诗到底怎样理解呢?我以为,归根结底,还应该从当时的社会状况和冒辟疆本人的遭遇来寻索。

众所周知,十七世纪中叶清朝取代明朝,是关外的满族入主中原导致改朝换代的一次大变局。与历史上一切政权更迭一样,必然伴随一个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。就新立的清朝来说,为安顿进入关内的大量满族移民,当时所采取的一大措施就是“圈地”,即圈占所谓无主之地,转由入关的满人拥有。这种使广大汉族民众深受掠夺之害的政策,虽然在顺治初年已宣告停止执行,但实际上仍在或明或暗地延续。而且尽管大规模的圈地停止,却并未能结束其他方式的巧取豪夺。而在这一场利益重新分配的变局当中,首当其冲的被剥夺者,必定是政治上的异己分子。这可以说是古今中外的通则。冒辟疆作为至死不肯改节仕清的明朝遗民,其命运遭遇可想而知。事实上,清兵平定全国后,入仕新朝的旧友陈名夏曾致信给他,透露当权人物曾夸他是“天际朱霞,人中白鹤”,表示要替他向新朝“特荐”。但冒辟疆以身罹痼疾为由,断然谢绝。康熙年间,清廷开“博学鸿儒科”,下诏征“山林隐逸”。冒辟疆也名列其中,但他仍旧坚辞不赴。这样一种“顽固”态度,加上他又是如皋县的曾经首富,于是注定他在新政权治下必定备受欺凌,不仅卷入“通敌”官司,更成为权势之家巧取豪夺的对象。由于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,所以在他的日常诗文中很少提及。直到行将就木之年,他才在一篇自述中沉痛地写道:

献岁八十。十年来火焚刃接,惨极古今!墓田丙舍,豪家尽踞,以致四世一家,不能团聚。两子罄竭,亦不能供犬马之养;乃鬻宅移居,陋巷独处,仍手不释卷,笑傲自娱。每夜灯下写蝇头小楷数千,朝易米酒。

在这里,“墓田丙舍,豪家尽踞”八个字十分值得注意。墓田,自然是指冒氏家族的墓地,所谓丙舍,则是指墓园中的房舍。董小宛死后葬于其旁的“影梅庵”,即属于此类建筑。正因为“墓田丙舍”,已经被“豪家尽踞”,才迫使冒氏族人中的许多后死者不能入葬旧日的墓园,而只能分葬各处,这才造成“四世一家,不能团聚”的情形。至于董小宛,则因为死得比较早,因此所葬之地还是在冒家原先的墓园之中,而且在早期也还是可以凭吊的。这有冒辟疆的朋友陈贞慧之子陈维崧于董死后八年的1659年,写有《春日巢民先生挐舟约同务旃诸子过朴巢并问影梅庵》一诗,题下自注:“庵为董姬葬处”,中并有句云:“有冢却愁人断肠”可证。然而,之后又过了十年,到了吴梅村写诗时,却是已经“墓门深更阻侯门”。为什么呢?如果联系冒辟疆自述“墓田丙舍,豪家尽踞”(这当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)的背景,就不难醒悟:原来这时本属冒家产业的墓园,已经被势豪之家所霸占,划入其领地的范围。这样,董小宛的“墓门”之外,便又多了一重“侯门”,以至冒辟疆及其朋友们连进入凭吊的权利也被剥夺了。

这样来解释“欲吊薛涛怜梦断,墓门深更阻侯门”二句诗,既能够正面回应罗瘿公所提出“岂有人家姬人之墓,谓其深阻侯门者乎”的质疑,又不必节外生枝地作违反诗词创作规律的曲解,应该说是比较合理和确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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